工業金屬管道組成件的選用規范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一般規定
1. 管道組成件應符合本規范耐壓設計規定,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2. 管道組成件成型及焊后熱處理的要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G的規定。
3. 管道組成件的檢驗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的規定。
4. 管道組成件用材料應符合本規范第4章及附錄A中材料標準的規定。
二、管子
1. 采用直縫焊接鋼管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及本規范表3.2.5的規定。
2. 劇烈循環操作條件下的管道,宜采用國家現行標準中所列的無縫鋼管和銅、鋁、鈦、鎳無縫管,采用直縫電焊鋼管時應符合本章第5.2.1條的規定。
3. 現行國家標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2及《低壓流體輸送用鍍鋅焊接鋼管》GB T3091中的加厚管子,可用于輸送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1.6MPa和設計溫度在0~200℃的C 類流體。普通厚度的管子僅用于D類流體。
4. 無縫鋼管用于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10MPa時,制造檢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壓鍋爐用無縫鋼管》GB5310的規定,不銹鋼管的檢驗應不低于現行國家標準《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GB/T14976的規定。
5. 鋼管最小厚度應符合本規范附錄D的規定。
6. 夾套管的內管宜采用無縫管。
7. 輸送氧氣用管子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安全的規定。
三、彎管及斜接彎管
1. 采用圓弧彎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制造、彎曲后的彎管,其外側減薄處厚度不應小于直管的計算厚度加上腐蝕附加量之和。
b. 管道中不應使用折皺彎管。
c. 鋼管彎曲后截面不圓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受內壓時,任一橫截面上最大外徑與最小外徑之差不應超過名義外徑的8%;
②. 受外壓時,任一橫截面上最大外徑與最小外徑之差不應超過名義外徑的3%。
2. 采用斜接彎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按本規范規定進行耐壓計算、制造、焊接的斜接彎管,可與制造彎管的直管一樣用于相同的工作條件。但斜接彎管的設計壓力不宜超過2.5MPa。
b. 斜接彎管,其一條焊縫方向改變的角度a大于45°者,僅可用于輸送D類流體,不得用于輸送其他類流體。
c. 劇烈循環條件下的管道中采用斜接彎管時,其一條焊縫方向改變的角度不應大于22.5°。
d. 夾套管道的內管應采用圓弧彎頭或彎管,不應采用斜接彎管。
四、管件及支管連接
1. 劇烈循環操作條件下采用的管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 采用鍛造件及軋制無縫管件;
b. 軋制焊接件,焊接接頭系數應大于或等于0.9;
c. 鑄鋼件,鑄件質量系數E。不應小于0.90,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2.4條的規定。
d. 不銹鋼對焊管件的厚度應符合附錄D第D.0.1條的規定。
2. 普通管件及非標準異徑管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普通管件包括彎頭、三通、四通、異徑管及管帽等工廠制造的標準管件。
b. 選用對焊端的圓弧彎頭時應采用長半徑(彎曲半徑為公稱直徑的1.5倍)的彎頭。短半徑彎頭僅可在布置特殊需要時使用。
c. 采用鋼板熱壓成型及組焊(兩半焊接合成)的管件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第J.1.1條的規定。
d. 無特殊要求時,宜優先選用鋼制管件。螺紋連接的可鍛鑄鐵定型管件,宜用于D類流體的地上管道中。
e. 對焊端的標準管件的外徑系列及端部名義厚度應在工程設計中指定。管件內部厚度應根據設計壓力、設計溫度及腐蝕附加量條件由制造廠決定。管件內部可局部加厚,但各部位均不應小于其端部厚度。
f. 鋼板卷焊的非標準異徑管設計壓力不宜超過2.5MPa。并應按本規范進行計算。
3. 預制的突緣短節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在本條中的要求僅用于單獨制造的突緣短節,不適用于特殊管件,也不適用于管端整體鍛制的突緣。
b. 焊接加工的突緣短節,符合下列條件時,則可與其相接的管子一樣,適用于相同的工作條件。
①. 突緣的外徑必須符合法蘭標準或設計指定法蘭標準的突緣短節的尺寸要求。
②. 突緣的厚度不應小于與其相連管子的名義厚度。
③. 突緣短節的材料宜與管子材料相同。
④. 應按焊接加工的突緣短節(圖5.4.3)的要求加工。
c. 整體擴口翻邊的突緣短節,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則可與其相接的管子一樣,適用于相同的工作條件。
①. 突緣的外徑必須符合法蘭標準或設計指定法蘭標準的突緣短節的尺寸要求。
②. 翻邊的圓角半徑應與相應的法蘭相配。
③. 在任意一點上所測得的突緣厚度,不應小于最小管壁厚度的95%乘以管子的外半徑與翻邊厚度測量點處半徑之比。
d. 劇烈循環操作條件下的突緣短節。
①. 焊接加工的突緣短節(圖5.4.3),用于劇烈循環操作條件時,應選用該圖中(d)或(e)的形式加工,還應滿足本條第5.4.3.2 款的要求。
②. 整體擴口翻邊的突緣短節,不得用于劇烈循環條件下。
4. 焊接支管及預制的支管連接件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除采用本章第5.4.2條的三通及四通外,可根據本節要求選用下列的支管連接結構∶
①. 焊接支管,見圖5.4.4-1(a)、(b)、(c)、(d);
②. 半管接頭,見圖5.4.4-2;
③. 支管臺,見圖5.4.4-3
④. 嵌入式支管,見圖5.4.4-1(e)。
b. 支管連接應符合支管連接焊縫的形式(圖5.4.4-1)的結構要求。補強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當用于劇烈循環操作條件時,應采用圖5.4.4-1中(b)、(d)或(e)的結構。
c. 設計壓力大于6.3MPa的管道主支管為異徑時,不宜采用現場制造的焊接支管,宜采用三通,或在主管上開孔并焊接支管臺。當主支管為等徑時宜采用三通。
d. 選用半管接頭作為支管連接時,其公稱直徑不宜大于50mm。
e. 有振動的管道可采用三通或支管臺或嵌入式支管。不應采用焊接支管。
f. 主管外徑與厚度之比(一)大于或等于100時,支管外徑應小于主管外徑的1/2。
五、閥門
1. 用于各類流體的閥門類型、結構及其各部件材料,應根據流體的特性、設計溫度、設計壓力及本規范第3.2.1條的規定選用。
2. 選用手動閥門,當開啟力大于400N時,宜采用齒輪操縱結構。
3. 閥蓋與閥體連接的螺栓少于4個的閥門,應僅用于輸送D 類流體的管道。公稱壓力超過1.6MPa的蒸汽管道不應使用螺紋連接的閥蓋。
4. 用于高溫或低溫流體的閥門,宜采用改善填料使用條件的閥蓋伸長的結構形式。
5. 輸送B類流體的管道上使用軟密封球閥時,應選用防(耐)火型結構的球閥。
6. 閥門的材料應符合本規范第4章的規定。對于磨蝕性大的流體,閥座及閥芯應選用耐磨損的材料。對于有磨蝕的流體,選用閘閥時,宜為明桿結構形式。
7. 除耐腐蝕的要求外,輸送B類流體的管道上宜用鋼制閥體的閥門。
8. 端部焊接的小閥,當焊接及熱處理過程中閥座會變形時,應選用長閥體型或端部帶短管的閥門。
9. 對于氧氣管道不應使用快開、快閉型的閥門。閥內墊片及填料不應采用易脫落碎屑、纖維的材料或可燃的材料制成。
六、法蘭
1. 標準法蘭的公稱壓力的確定,應符合本規范第3.2.1條第3.2.1.1款的規定。
2. 當采用非標準法蘭時,必須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耐壓強度計算。
3. 下列任一種情況的管道,應采用對焊法蘭。不應采用平焊(滑套)法蘭。
a. 預計有頻繁的大幅度溫度循環條件下的管道;
b. 劇烈循環條件下的管道。
4. 在剛性大,不便于拆裝或公稱直徑大于或等于400mm的管道上設盲板時,宜在法蘭上設頂開螺栓(頂絲)。
5. 配用非金屬墊片的法蘭,法蘭密封面的粗糙度宜為3.2~6.4μm。對于配用纏繞式墊片的法蘭,應為光滑的密封面,粗糙度宜為1.6~3.2μm,并應采用公稱壓力大于或等于2.0MPa的法蘭。
6. 當金屬法蘭與非金屬法蘭連接或采用脆性材料的法蘭時,兩者宜為全平面(FF)型法蘭。當必須采用突面(RF)型法蘭時,應有防止螺栓過載而損壞法蘭的措施。
7. 有頻繁大幅度溫度循環的情況下,承插焊法蘭和螺紋法蘭不宜用于高于260℃及低于-45℃。
七、墊片
1. 選用的墊片應使所需的密封負荷與法蘭的設計壓力、密封面、法蘭強度及其螺栓連接相適應,墊片的材料應適應流體性質及工作條件。
2. 纏繞式墊片用在凸凹面法蘭上時宜帶內環,用在突面(RF)型法蘭上時宜帶外定位環。
3. 用于全平面(FF)型法蘭的墊片,應為全平面非金屬墊片。
4. 非金屬墊片的外徑可超過突面(RF)型法蘭密封面的外徑,制成“自對中”式的墊片。
5. 用于不銹鋼法蘭的非金屬墊片,其氯離子的含量不得超過50×10~4。
八、緊固件
1. 管道用緊固件,包括六角頭螺栓、雙頭螺柱、螺母和墊圈等零件。
2. 應選用國家現行標準中的標準緊固件,并在本規范附錄A 所規定材料的范圍內選用。
3. 用于法蘭連接的緊固件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法蘭標準的規定,并與墊片類型相適應。
4. 法蘭連接用緊固件螺紋的螺距不宜大于3mm。直徑M30 以上的緊固件可采用細牙螺紋。
5. 碳鋼緊固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法蘭標準中規定的使用溫度。
6. 用于各種不同法蘭的緊固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a. 在一對法蘭中有一個是鑄鐵、青銅或其他鑄造法蘭,則緊固件要使用較低強度的法蘭所配的緊固件材料。但符合下列條件時,可按所述任一個法蘭配選緊固件材料。
①. 兩個法蘭均為全平面,并采用全平面的墊片;
②. 考慮到持續載荷、位移應變、臨時荷載以及法蘭強度各方面的因素,對擰緊螺栓的順序和扭矩已作了規定。
b. 當不同等級的法蘭以螺栓緊固在一起時,擰緊螺栓的扭矩應符合低等級法蘭的要求。
7. 在劇烈循環條件下,法蘭連接用的螺栓或雙頭螺柱,應采用合金鋼的材料。
8. 金屬管道組成件上采用直接擰人螺柱的螺紋孔時,應有足夠的螺孔深度,對于鋼制件其深度至少應等于公稱螺紋直徑,對于鑄鐵件不應小于1.5倍的公稱螺紋直徑。
九、管道組成件連接結構選用要求
1. 焊接接頭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焊縫坡口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與尺寸》GB/T985及《埋弧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與尺寸》GB/T986的規定。
b. 承插焊連接接頭的選用∶①②③④⑤⑥
①. 公稱直徑不宜大于50mm,連接結構應符合本規范附錄H 第H.1節的規定。
②. 不得用于有縫隙腐蝕的流體工況中。
③. 大于DN40的管徑不應用于劇烈循環條件下。
c. 對焊接頭的選用∶
①. 在鋼管道中除有維修拆卸要求外,應采用對焊接頭。
②. 當材料強度相同而不同厚度的管道組成件組對對接,而厚度較厚一端內壁或外壁形成錯邊量大于2mm或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H第H.2節的規定。
d. 平焊(滑套)法蘭的焊接應符合本規范附錄 H 第H.1.4條的規定。
2. 螺紋連接(螺紋密封)接頭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不得用于有縫隙腐蝕的流體工況中。
b. 需密封焊的螺紋連接的接頭,不得使用密封材料。
c. 不應使用于扭矩大的或有振動的管道上。在熱膨脹可能使螺紋松開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d. 在劇烈循環條件下,螺紋連接僅限用于溫度計套管上(與測溫元件的連接)。
e. 直螺紋管接頭與錐管螺紋相接的結構僅用于D類流體管道。
f. 除本規范第5.2.3條所述鋼管標準中按普通和加厚兩種厚度外,外螺紋的鋼管及管件的最小厚度應符合本規范附錄D表D.0.2的規定。
g. B類流體的管道用錐管螺紋連接時,公稱直徑不應大于20mm,且應采用密封焊。
h. 錐管螺紋密封的接頭,設計溫度不宜大于200℃,對于C類流體管道,當公稱直徑為32~50mm時,設計壓力不應大于4MPa;公稱直徑為25mm時,設計壓力不應大于8MPa;公稱直徑小于或等于20mm時,設計壓力不應大于10MPa。高于上述壓力應采用密封焊。
3. 其他型式連接接頭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 用水泥填充的鑄鐵管承插接頭僅限用于D類流體。這種管道應有防止接頭松開的合理支承的措施。
b. 在劇烈循環條件下及B類流體管道中不應使用釬焊接頭。
c. 粘接接頭不應使用于金屬的壓力管道中。
d. 除管端用透鏡墊密封外,管端作為密封面伸出螺紋法蘭面以壓緊墊片的結構(圖5.9.3-1)僅限用于D類流體的管道。
e. 用端面的墊片密封而不是用螺紋密封的直螺紋接頭(圖5.9.3-2)與主管焊接時,應防止密封面發生變形。圖5.9.3-2(a)的結構不得用于B類流體。
十、管道特殊件
1. 在輸送B類流體的管道中,不應使用帶填料密封的補償器。
2. 波紋膨脹節和金屬軟管不得用于受扭轉的場合。
3. 使用波紋膨脹節時,應按其各種形式的性能合理選用。設計中應計算其使用壽命及反力。有冷拉時,應在設計文件中指明。還應考慮環境溫度降低時流體可能冷凝及結冰的影響。
4. 僅在開車期間對轉動設備進行安全防護時,可在其入口管道內設置臨時過濾器。
5. 疏水閥入口、噴頭或噴射器入口及制備溶液系統有關的泵入口等管道上應設置永久過濾器。
6. 應根據工藝要求決定過濾器篩網的網目。
十一、非金屬襯里的管道組成件
1. 非金屬襯里的管道組成件的材料選用,應符合本規范第4.4.4條的規定。
2. 非金屬襯里的管道組成件的端部連接結構,宜采用金屬法蘭連接,除耐火材料襯里以外,應使襯里延伸覆蓋整個法蘭密封面上,且應牢固結合、平整。
3. 所有組成件的基層金屬部分的選用要求,應符合本章第5.2節至第5.6節及第5.9節的規定。
4. 非耐火材料襯里的管道用于火災危險區時,應有防護措施。
5. 特制的墊環,可用于非金屬襯里管道作為安裝長度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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